15万吨/年针状焦碳材料联合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2022.01.10
山东亿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5万吨/年针状焦碳材料联合装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调试公示
山东亿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针状焦碳材料联合装置项目于2020年6月5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批复文号为东环审[2020]25号,2020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已建设完成,竣工时间2022年1月9日,环保设备调试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4月10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日期及环保设备调试时间起止日期向社会公开,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山东亿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位于东营市东营港化工产业园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
联系人:张众武
电话:0546-7713756
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5万吨/年针状焦碳材料联合装置项目工艺由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本项目由50万吨/年原料萃取装置单元、30万吨/年原料精制装置单元、15万吨/年针状焦碳材料装置单元、15万吨/年超高功率电极材料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配套控制室等设施,储运设施租赁瑞林公司构成。
原料萃取装置为原料预处理装置,本装置是原料的分离过程,利用糠醛溶剂对原料中不同组分的溶解度特性,将各类重质油进行有效的分离。原料精制装置,富芳烃油进入精制装置在催化剂条件下脱硫、脱氮和脱金属。针状焦碳材料装置,选用“两炉三塔”的工艺技术对原料精制装置得到的精制富芳烃油进行加工。拟建项目总投资150007万元,环保设施投入3635万元,占比2.42%;项目新增定员99人,年运行8000小时。
建设项目污染物产排情况、环保设施建设情况及执行标准:
废气:有组织废气∶ 原料萃取装置导热油炉与加热炉合并烟气、原料精制装置 2台加热炉烟气、针状焦碳材料装置 2台加热炉烟气中的 SO2、NOx、烟尘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SO250mg/m³、NOx 100mg/m³、烟尘 10mg/m³);焦炭塔废气处置设施的废气污染物中的 VOCs 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 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Ⅱ时段要求(VOCs排放浓度60mg/m³、排放速率 3.0kg/h),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硫化氢排放速率0.33kg/h,臭气浓度 2000(无量纲));回转窑废气中的 SO2、NOx、烟尘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SO250mg/m³、NOx100mg/m³、烟尘10mg/m³),氨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排放速率 4.9kg/h),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要求(2000(无量纲));各除尘器排放的粉尘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要求(10mg/m³)。
无组织废气:VOCs 厂界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 3标准限值(2.0mg/m³),颗粒物厂界浓度执行《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表5要求(颗粒物1.0mg/m³),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要求(硫化氢0.06mg/m³、臭气浓度 20(无量纲))。
废水: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中表1 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要求及东营港经 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水水质标准要求。
噪声 厂界噪声 执行《工业企业 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2013年第36 号公告)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环保部 2013年第 36号公告)中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