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亿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针状焦碳材料联合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2019.04.02

山东亿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针状焦碳材料联合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开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建设单位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对本项目相关信息进行首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山东亿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15万吨/年针状焦碳材料联合装置

地理位置:位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

建设性质:新建

运行时间:8000h/a

建设内容:包括1套原料萃取装置、1套原料精制装置、1套针状焦碳材料装置、1套超高功率电极材料装置及其配套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亿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武经理

联系电话:0546-7715189

地址:东营市东营港高端石化和新材料产业园港城路以北,港西二路以西

邮编:25709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山东格林泰克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18392689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华泰国际金融中心B座502

邮编:257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请至生态环境部网站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您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上。

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后,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建设单位不得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公示发布单位:山东亿维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发布时间:2019年4月2日